乡村振兴工作站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落实;拟订村级帮扶工作计划、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金融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 提供就业、光伏发电、技能培训、政府救助、社会扶贫、雨露计划、危房发行、 电子商务、科技扶贫等工作,落实好村级贫困户帮扶项目。
三、组织开展帮扶工作,积极配合矿物质单位、帮扶人做实做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帮扶,科技帮扶,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五、深入一线了解,指导帮助脱贫户、出列村,选准帮扶提升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脱贫的路子,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方案。
六、以农户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七、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帮扶,优先扶持农村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八、认真执行国家和市县衔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九、根据国家和省定帮扶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帮扶对象,落实扶贫措施, 做好帮扶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认真完成好县、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唐 帆
工作站站长:蒋春驰
联系电话:0554——2368669(办)
地址:刘集镇振兴工作站105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非通知正常休息。
邮编:2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