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8.33 |
|
27.48 |
17.98 |
9.50 |
20.85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33万元,增长4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2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48万元,增长174.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受2022年疫情影响,减少运行;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购置新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公务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15万元,下降9.3%,下降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做到只减不增。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及视察等公务接待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