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
一、上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年限及标准
(一)原政策补助年限及标准:退耕还林后,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补助标准为每年239元/亩。
(二)完善政策补助年限及标准: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还林农户给予适当现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补助标准为每年134元/亩。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年限及标准
(一)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年限及标准:还林1500元/亩,还草1000元/亩的补贴政策。
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二)2017年以后的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年限及标准:还林1600元/亩,还草1000元/亩的补贴政策。
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