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8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好各项事务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组织搞好机关人员的考勤登记,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组织搞好机关人员的考勤登记,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政办工作职责:救助本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救助本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咨询社团登记,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代办,弃婴、孤儿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

 (三)计生办工作职责: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依法为广大育龄人群审批生育申请。

(四)农经站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农村经济管理政策,财经制度,农民负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指导本行政辖区内村委会、村民小组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及管理工作;农经统计工作。

 (五)财政所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编制本次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镇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就业站工作职责:劳动就业服务;申办失业证;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申报;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七)统计站工作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接受市统计局委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保证统计资料科学、及时、准确、可靠;加强辖区内机关、事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单位领导及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增强统计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对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搞好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为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及各站所   

    四、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47.43万元。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47.43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5万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202.66万元  。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1.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三公经费相较上年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预算凤台县财政局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66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只减不增。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 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7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6、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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