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0.66 |
37.8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4.66 |
22.4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 |
15.3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 |
15.3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49万元,占预算数9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33万元,占预算数95.8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2.4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2.56万元,增长126.49%,增长的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增加。2018年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226批次,268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7.07万元,增长85.6%,增长的原因是日常公务、检查业务增加。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8年,凤台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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