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现将《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安徽省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皖发[2003]9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是适应我国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又一项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圆满成功。
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放开搞活粮食流通,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搞好粮食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