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18 12:06信息来源:凤台县尚塘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年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如下:

一、政策背景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二、奖励扶助对象与条件

  1. 对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年满60周岁的夫妇。
  2. 特殊情况:部分地区如桐城市将奖扶对象年龄扩面从55岁开始。

三、奖励扶助标准

  1. 一般标准: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奖扶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每人每年960元)。
  2. 独生女家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奖扶对象为每人每月100元(每人每年1200元)。
  3. 子女死亡家庭: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奖扶对象为每人每月130元(每人每年1560元);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且无子女家庭的奖扶对象为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年1800元)。

四、资金来源与发放

  1. 资金来源: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以省财政为主。
  2. 发放方式: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代理发放机构统一发放,以“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五、申请与审核程序

  1.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参保证明等。
  2. 申请流程
    • 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基础上,乡、村级计生专干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 本人申报:申请人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 村级初核并公示: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十天。
    • 乡镇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十天。
    • 县级复查审核: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 省市抽查审核:省、市人口计生委抽查、逻辑审核、备案。

六、政策实施与监督

  1. 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
  2. 公示制度:实行奖励扶助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 资金监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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