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2025年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分配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一、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框架
根据政策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且需根据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或由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并报省级备案后执行。
二、部分地区具体标准
- 寿县
- 集中供养:每人每月740元。
- 分散供养:未单独列出,但通常低于集中供养标准。
- 郎溪县
- 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960元(折合每月330元)。
- 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760元(折合每月480元)。
- 黄山市徽州区
- 2024年上半年:集中供养888元/月,分散供养838元/月。
- 2024年下半年:统一调整为888元/月,不再区分供养方式。
三、供养标准构成
五保供养资金通常包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两部分,具体比例因供养方式(集中/分散)和自理能力(自理/半失能/失能)而异。例如:
- 集中供养全自理:基本生活费780元/月 + 照料护理费458元/月 = 1238元/月(某地标准)。
- 分散供养:标准通常低于集中供养,如某地分散供养为913元/月(含生活费593元、护理费320元)。
四、资金来源与发放
- 资金来源: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全额补助,中部地区补助50%,西部地区补助80%。
- 发放方式:按季度发放,直接拨付至供养对象个人账户或供养服务机构。
五、政策动态
- 动态调整机制:供养标准需根据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 服务保障转型:未来将推动从“经济保障”向“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