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
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
一、实行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是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选民的重要途径。
二、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员,同时公开代表身份。
三、每月15日、20日分别为活动室、工作站的代表接待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凡轮到接待日的人大代表,应安排好工作,按时到位,履行接待职责。代表小组组长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接待日活动。
四、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认真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人大代表的职责、权力、义务等相关内容,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的性质、工作内容等。
五、接待选民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待人,对选民反映的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能按照政策、法规解答的,予以解答;不能解答的,需向上级人大及相关部门反映,并将解答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反映人。
六、认真填写好接待记录,详细记录选民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