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丁集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2023年丁集镇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轻大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为原则,全面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水平,促进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凤台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分管负责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3年丁集镇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我镇农综站、环保站,从实施内容、技术路线、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考虑,逐一制定相关内容,多方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5月份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实行全年全面禁烧,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其中2023年5月20日至7月20日为夏季重点禁烧时段。加强重点禁烧时段以外的监管,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力争实现卫星监测及省市县督查零火点,进入全县先进行列,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确保农机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98%以上。
五、创新举措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要及早谋划、及早部署、及早启动,利用会议、广播、短信、微信、宣传车(每村不少于1台)等多种渠道,采取通告、横幅(每村20条)、标语、一封信、“红袖标”工程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焚烧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宣传夏收夏种技术规程,让群众知道不烧秸秆夏种也能种得好;宣传焚烧秸秆要受到处罚等,营造浓厚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严格控茬标准不高于12厘米,实行秸秆切抛粉碎全量还田,板茬直播玉米,适墒播种大豆,要重点监管收割机正确安装切抛。鼓励有条件的村适度扩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推进秸秆能源化、原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
(三)夯实工作基础。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自然村(组)、自然村(组)包户包地块的分级包保体系,全面建立包保网格,各村要落实“五个摸清”要求,即:摸清辖区内到户的种植面积、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等情况;摸清农机现状、缺口及调配方案情况;摸清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情况;摸清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及秸秆堆放场地准备情况;摸清村、组包保体系建立情况。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夏收夏种和秸秆处理台帐,落实定方案、定人员、定网格、定责任、定机械、定田块“六定”工作措施,实现地块、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机械、台账“五统一”。
(四)突出管控重点。加强对乡镇边界、省道沿线及秸秆收储点等重点区域监管。突出做好问题重点地区人财物支持。镇成立两个应急帮扶工作队,各村要成立1个应急帮扶工作队,着力解决脱贫户、监测户、残疾户等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加强中午、傍晚等重点时段督查巡查。严禁祭祀焚烧纸钱等危险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岗位人员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作用。人居环境整治要贯穿禁烧工作全过程,杜绝“三线、三边”及村庄内秸秆乱堆乱放。严厉打击垄断经营等带有黑恶势力表现形式的行为。
(五)落实农机托管服务。要高度重视农事全程托管工作,务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细化实化工作方案。镇、村要充分发挥农事托管中心和农机托管服务的主导作用,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全面开展农事全程托管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制定农机作业托管模式,协助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落实机械、处理矛盾纠纷及履行协议,做到整镇整村全面推开,努力实现全镇农机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到98%以上。
(六)强化安全保障。各村要制定禁烧安全应急预案,镇村组建两级应急队伍,备足备齐消防车、洒水车、旋耕机、铁锨、大扫把等应急物资装备。发挥高塔视频、“蓝天卫士”和“雪亮工程”的监控作用,落实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应急队伍24小时值守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组织处置。秸秆收储点要落实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突出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指挥,并成立两个督查组,一个执纪问责组,十四个包村工作组,两个公安巡逻组。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实行党政同责,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包干到人。
(二)加强考核问责,落实处罚措施
加强执纪问责。镇成立执纪问责组,责任追究实行关口前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禁烧准备阶段,根据督查结果,对禁烧准备工作行动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在全面禁烧阶段,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据以及省、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焚烧秸秆所在的责任区,按网格包保责任,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落实处罚措施。凡被国家卫星监测认定或被省、市、县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火点,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经核实认定,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火点均认定为着火点,严肃查处“第一把火”或火点较多的村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被国家、省、市通报为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对镇包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村书记、村包组干部予以免职处理;发生一个着火点的村,对镇包村干部、村书记、村包组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各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发生两个着火点的村,对镇包村干部、村书记各扣发两个月的绩效工资,并给予村包组干部免职处理,同时对镇包村干部、村书记进行问责;发生三个着火点的村,对镇包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村书记给予免职处理。
政策解读机关:丁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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