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丁集镇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鼓励发动群众和工作人员,更多更优质的报道我镇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状况,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奖励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宣传部文化宣传工作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我镇新闻宣传奖励方案,通过会议研究,最终修改完善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为充分调动全镇工作人员的写作积极性,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客观的反映我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举措以及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新闻宣传氛围。
四、主要措施
凡是被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报社、网站、部门刊物、新媒体(两微一端)等官方宣传载体采用的稿件,县级每篇30元,市级每篇50元,省级每篇100元,国家级每篇200元,在多级宣传载体发表的,以最高级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原创的照片、画、随笔文章、短视频等作品,在安徽省版权登记中心作品交易平台上进行版权登记,经平台审核成功的每个30元。
五、工作要求
1.稿件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撰写,同时做好稿件的脱密工作。经各部门、各站所、各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
2.稿件要紧紧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梳理工作经验,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3.稿件由镇党建办统一收集、整理、上报。
政策解读机关:丁集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855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