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集镇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
丁集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规范丁集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丁集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开原则
丁集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公开范围
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外,丁集镇应当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3.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丁集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通过丁集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
- 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
- 到丁集镇人民政府大院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当面提交申请。
4. 申请处理
丁集镇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以下处理:
- 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明确;
- 根据《条例》规定,判断申请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
-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及时、准确地提供政府信息;
- 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将明确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5. 答复时限
丁集镇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1. 申请接收
丁集镇将通过门户网站、信函、传真、当面提交等方式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申请审查
丁集镇将对接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查,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明确,并判断申请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
3. 信息提供或告知
- 若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丁集镇将及时、准确地提供政府信息;
- 若申请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丁集镇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 若申请信息不存在,丁集镇将明确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 若申请内容不明确,丁集镇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4. 答复与归档
丁集镇将在规定时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归档保存。
5. 监督与考核
丁集镇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综上所述,丁集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旨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明确公开原则、范围、申请方式、处理流程以及监督与考核等制度规定,丁集镇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