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2年中共凤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专题会议纪要》(第2号)文件,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2万元(已拨付70万元到县金融办)到相关单位(具体分配情况见会议纪要)。
请严格按照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凤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21〕31号)等有关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对资金使用结果负责,并接受审计监督。
凤台县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