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励资金,在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手术的,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负担,2014年1月1日以后手术的,省财政负担75%,县财政负担25%,所需资金纳入部门财政预算。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