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店乡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17 14:42信息来源:凤台县关店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店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作为本关店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办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关店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按照当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详细的考评方案。

第三条 考评对象为关店乡内设各办公室、所属各站所及村(居)民委员会。

第四条 考评内容主要为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评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惠民资金、重点项目、村级财务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如村(居)公告栏、政务公开平台等)、监督保障和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 考评方式为综合评议、现场考核、社会评议(如邀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群众代表评议等)等多种方式。

第六条 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结合日常检查、季度抽查等开展;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七条 各考评方式及各阶段过程考评均按百分制的量化考核,每年度累计评分。根据评分标准,确定考核等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先进、一般、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九条 被考核单位年度内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依法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条 考核结果经关店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审核后,在关店乡范围内通报,考评结果计入各办公室、站所及村(居)民委员会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关店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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