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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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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066072/201804-0009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4-25 00:00
发布机构:
凤台县关店乡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城市医疗救助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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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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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索
引
号:
003066072/201804-0009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4-25 00:00
发布机构:
凤台县关店乡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有
效
性:
名
称:
城市医疗救助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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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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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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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城市医疗救助补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8-04-25 00:00
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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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救助补助对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2)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
(3)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地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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