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大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为优化大兴镇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开发秩序,提升空间治理能力,编制了《凤台县大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于2023年6月18日通过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镇域层次国土面积69.05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与一个国有林场(武集林场);镇政府驻地层次为大兴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国土面积0.85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2021至2035年,近期至2028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定位
凤台县北部门户,茨淮新河沿岸港口小镇,农旅融合发展先行区。
2.国土空间格局
(1)总体格局
“一轴、一带、双心、四区、多点”的空间总体格局。
“一轴”:沿237国道的空间发展轴;
“一带”:茨淮新河生态观光带;
“双心”:镇政府驻地发展核心和武集副中心;
“五片”:城镇综合发展区、特色农产品种植区、高效农业示范区、种养综合发展区;
“多节点”:各功能组团设置的公共服务点。
(2)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
规划大兴镇农田保护区4536.85公顷、生态保护区115.36公顷、生态控制区234.94公顷、城镇发展区125.82公顷和乡村发展区1891.94公顷。
(3)重要控制线规划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811.00公顷。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4535.58公顷。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期内镇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5.36公顷,皆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性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规划落实城镇开发边界85.00公顷。
(4)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合理优化农用地结构。至2035年,农用地面积5087.26公顷,占镇域土地总面积的73.68%。其中耕地面积4902.36公顷,园地面积1.03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83.88公顷。
系统优化生态用地结构。至2035年,生态用地面积866.66公顷,占镇域土地总面积的12.55%。其中林地面积206.36公顷,湿地面积64.85公顷,陆地水域面积595.46公顷。
科学优化建设用地结构。至2035年,建设用地面积950.98公顷,占镇域土地总面积的13.77%。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77.2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639.93公顷,区域交通设施面积129.07公顷,区域公用设施面积102.6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15公顷。
3.镇政府驻地规划
用地布局:规划镇政府驻地面积85.00公顷。重点完善镇政府驻地公服配套、保障产业发展、优化道路系统、提升环境品质,推动镇村一体化融合发展。
四、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大兴镇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示:大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五、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止
六、咨询电话
大兴镇人民政府:0554-2310991
七、附图
1.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 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规划图

3. 镇域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