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10:17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大政字(2017)7号

 

大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6日

 

 

全镇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为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凤政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家庭式商铺(作坊)、彩钢板搭建的临时用房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 2017 年 5 月底,为期 100 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2 月 26 日)

   镇政府成立以副镇长高扬任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安监办。各村及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2 月 27 日—5 月上旬)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整治阶段,镇政府将分别组织开展 4 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 1 号行动,由大兴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针对“三合一”场所及家庭式商铺(作坊)开展 2 号行动,由镇安委会负责牵头组织;针对彩钢板搭建的临时用房开展 3 号行动,由镇建设规划所负责牵头组织。

(三)检查验收阶段(5 月中下旬)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职责,对活动开展成效负责。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各村及有关部门全年绩效考核中。

三、行动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八一林牧场,大型超市,商贸市场,设置床位的幼儿教育场所、寄宿制学校,医院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要场所。

整治内容:建筑合法性;场所合法经营情况;安全疏散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等。

(二)“三合一”场所及家庭式商铺(作坊)。重点整治在商市场、居民住宅楼、临街商铺等存在生产、经营、住宿等一体现

象的场所。

整治内容:违规住宿;违法存储、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情况;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安全疏散情况;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安装情况;消防常识普及情况等。

(三)彩钢板搭建的临时用房。

   整治内容:耐火等级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建筑材料和彩钢

板芯材达不到 A 级不燃材料要求、存在违规住宿等现象的彩钢板搭建的临时用房(各临时安置用房;农村自建彩钢板房;建

筑工地彩钢板房;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板房等不符合要求的临时

用房)。

四、行动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工作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和调度,切实将百日除患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

  (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强化行业标准化管理,镇文广体站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公共娱乐场所;民政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养老福利机构;经发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商市场;中心校牵头负责督导检查设置床位的幼儿教育场所、寄宿制学校;卫计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医院、镇卫生院;安监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各村全面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综治管理网格化平台,发动村委等基层组织,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关停;场所自动消防设施严重损害、瘫痪的,一律停业整顿;违规住宿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清除;使用彩钢板违章搭建临时用房的,一律拆除;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镇政府一律挂牌督办整改,通过联合执法、重拳整治形成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家庭式商铺进行彻底排查摸底,填写登记表及承诺书,确保真正做到“三清查、三落实”,并对结果负责。

(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要深化村级基层消防组织实体运行。镇年内完成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组建,配备相应的车辆和人员装备。加大微型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层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要将火灾案例等,依托消防科普馆、报刊媒介等载体,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

(四)加强督导,严格追责。专项行动期间,镇政府将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各村、单位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镇政府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村、单位专项行动期间,每月20日之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5月20日之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镇政府将每月对各村、单位及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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