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纪委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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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77.0 |
|
56.0 |
25 |
31.0 |
21.0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纪委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主要是未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1%,下降原因主要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未有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今年有购车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4.5%,下降原因主要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检查、外县(区)单位业务交流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