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18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能

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对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县监察局属于县政府序列,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接受县政府领导。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委局本级决算,与预算相符。纳入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台县纪委、监察局本级

三、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71.9万元,支出总计4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占70.7%;项目支出139.3万元,占29.3%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9.8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万元,占69.9%;项目支出139.3万元,占30.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251.6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行政运行及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35.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5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5年度决算15.1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21.6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项目支出” 2015年度决算139.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纪检监察刊物征订、纪检监察信息网建设、案件查办、廉政文化建设、党风廉政考核等专项工作支出。

六、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务接待费方面的管理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凤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5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凤台县纪委监察局无政府采购事项。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凤台县纪委监察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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