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3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26.9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15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9万元,下降24.68%。下降的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6年县纪委监察局国内接待共65批次,59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1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5万元,下降8.04%。下降的原因是20161月底公车改革上缴。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政策调研等。2016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20161月底已经实行车改,资产尚未核销。

          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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