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根据 凤政【2004】49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对其培训和考核;
3、负责协调进入“中心”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并对“中心”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5、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有关“窗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受理案件;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为本单位。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行政单位,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无。
四、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29.64万元。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9.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5万元,增加6.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7年安排基本支出44.88万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安排项目 支出85.76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017年政务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4.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4.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