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5 |
0.8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4.5 |
0.8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7年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17.64%。,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内接待共21批次,15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7年,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车改革车已移交县国资办)。
联系方式: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 电子邮箱:773652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