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5 |
0.87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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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5 |
0.8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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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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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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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中心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预算数1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各部门、单位根据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2.3%,增长的原因是18年底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上级接待增加。2018年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18批次,128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同级部门业务工作开展。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具体支出内容)。2018年底,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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