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18 19:21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2

1.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4.2

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级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7年凤台县供销社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78万元,增长69.64%。,增长的原因:1、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支出4870元,2、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因对口帮扶工作洽谈,石台县方面来人增加公务接待费2345元,3、购买茶叶支出3750元列入了公务接待费中。剔除上述因素,2017年度县社机关“三公”经费开支比上年决算数是减少的,符合有关规定。

2017年凤台县供销社国内接待共39批次,238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没有配置公务用车。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度,凤台县供销社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凤台县供销社政务公开    电子邮箱:

 

                        2018年7月18日

县社2017年1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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