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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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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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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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下降(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下降(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未有出国(境)费安排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下降(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无车辆,因此无运行经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政法委承担业务量和相关职责逐渐增大,上级实地调研、检查指导、督查督办次数增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
凤台县委政法委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