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凤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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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凤台县法院机关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238.00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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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8.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3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9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40.00 |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与2017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40万元,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将购置5辆公务用车。目前在用的公务用车有1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