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2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8月

 

第一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职能机构和机关党总支。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有关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同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表彰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査逮捕、审査起诉、补充侦査、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强制医疗案件。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复议;负责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査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査。

对外加挂职务犯罪检察部牌子。

(四)第二检察部(民行与公益诉讼检察部)

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 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对外加挂公益诉讼检察部牌子。

(五)第三检察部(业务监管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査、业务考评;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管理,负责与案件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査、参与勘查取证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情况以及检察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检察理论硏究工作;承办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勤务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检察工作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和组织检务督察职能;负责与派驻本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起草审核文件文稿。

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对外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变化


第二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499.6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99.6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9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3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3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3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35万元,占73.52%;项目支出379.04万元,占26.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9.6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99.6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6.9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9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126.19万元,占78.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85万元,占11.73%;卫生健康(类)支出34.43万元,占2.41%;住房保障(类)支出102.92万元,占7.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52.35万元,占73.52%;项目支出379.04万元,占26.4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5.7万元,支出决算为7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案费在实际下达时列入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案费在实际下达时列入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6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50.56万元,支出决算为5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跟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25.3元,支出决算为3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在职转退休人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去世一名,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存在在职转退休一人,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一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2.9万元,支出决算为5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政策发生变化,不允许补缴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3元,支出决算为5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发放了2021年及2022年共两年的提租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45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5万元,比2021年减少119.41万元,下降76.1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只包含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
    (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整体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费”、“日常办公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23.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4.55%。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我院检察工作得到了充分的经费支持,有效助力了“四大检察”、“十大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费”、“日常办公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全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执行数为115.85万元,完成预算的94.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政府“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的财政主张,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在关键项目上,做好日常公用保障,为检察事业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履职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随着检察办案量的逐年递增,履职保障压力也日益加大,公用经费较为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精打细算,减少非必要性开支。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3.2

115.85

10

94.03%

9.4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23.2

115.85

10

94.03%

9.4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县政府“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的财政主张,精打细算、节能降耗,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在关键项目上,做好日常公用保障,为检察事业顺利开展提供履职支持。

2022年,我院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费财政拨款123.2万元整,1-12月实际支出115.8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03%,主要用于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食堂费用等日常公用性支出。

存在的问题:公用经费较为短缺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减少非必要性开支,提高资金使用、配置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评价得分说明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的市县(区)检察院数量

8

1

1

8

持平

 指标2: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0

944件

1080

10

超额

质量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

8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

达成预期指标

8

持平

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下拨及时性

8

收到通知后30日内

收到通知后30日内

8

持平

 指标2: 经费报销及时性

8

按期完成≧95%

按期完成≧95%

8

持平

成本指标

 指标1:人均保障支出

8

2.8万元

2.6万元

7.4

未达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4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4

持平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4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4

持平

 指标2:促进改善办公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指标3: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有效开展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使用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

3

不破坏生态环境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指标2:所购用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

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4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4

持平

 指标2:对基层检察机关日常公用及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指标3:促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5

≧92%

≧92%

5

持平

 指标2:全体干警满意度

5

≧90%

≧90%

5

持平

总分

100

 

 

98.8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9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4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1.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预算安排范围内,用足用好罚没资金,2022年,我院上缴国库罚没款50万元,财政全额返还,实际支出41.78万元,执行率83.56%,有效弥补了日常公用经费的不足,为检察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利用率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经济科目划分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业务水平,提高经费使用、配置效率,促进财务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日常办公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41.78

10

41.78%

4.2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00

41.78

10

41.78%

4.2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对罚没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向财政上缴罚没收入,并申请罚没资金返还,作为单位办公经费,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

在预算安排范围内,用足用好罚没资金,2022年,我院年初预算100万元,全年上缴国库罚没款50万元,财政全额返还,实际支出41.78万元,执行率83.56%,有效弥补了日常公用经费的不足,为检察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存在的问题:资金利用率不足,经济科目划分不够准确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提升业务水平,财务管理更加精细化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评价得分说明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的市县(区)检察院数量

8

1

1

8

持平

 指标2: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0

944件

1080

10

超额

质量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

8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

达成预期指标

8

持平

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下拨及时性

8

收到通知后30日内

收到通知后30日内

8

持平

 指标2: 经费报销及时性

8

按期完成≧95%

按期完成≧95%

8

持平

成本指标

 指标1:人均保障支出

8

2.8万元

0.94万元

2.7

未达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4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4

持平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4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4

持平

 指标2:促进改善办公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指标3: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有效开展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使用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

3

不破坏生态环境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指标2:所购用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

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4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4

持平

 指标2:对基层检察机关日常公用及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指标3:促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

3

成效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3

持平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5

≧92%

≧92%

5

持平

 指标2:全体干警满意度

5

≧90%

≧90%

5

持平

总分

100

 

 

88.9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1-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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