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5-10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7.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8.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3) 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合法实施监督。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8)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9)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在检查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11)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县编委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2)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员。

  13)组织领导县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4)规划县检察院的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15)规划县检察院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16)负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7)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县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2

  

  

  3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学习新思想,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是开创新局面,抓实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是围绕新目标,服从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致力保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凤台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慎重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案件依法严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强化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对权利的司法保护,坚决纠防冤错案件。完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加强对逮捕必要性条件审查,健全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不捕说理工作,完善逮捕质量动态监控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改革;探索“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三位一体民事检察新格局,推动民事行政检察成为检察监督新亮点。

  四是深化新举措,激发改革动力。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完善司法监管、问责追责、绩效考核等制度;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构建侦查、起诉新模式,全面、规范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办、疑案精办”,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有效衔接机制,严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彰显担当、发挥作用;以智慧检务为抓手,用足用好上级院关于“科技强检”的政策资源,推进现代化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履行新使命,打造过硬队伍。狠抓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人才培训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实用性。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守纪律,讲规矩,狠抓作风建设,扫除“四风”之弊,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01.7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预算拨款901.75万元、罚没收入1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1.7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32.68万元,占83.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9万元,占8.73%;医疗卫生支出37.61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43.97万元,占4.39%。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1.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减少379.72万元,下降27.49%,减少原因主要是结案率降低、上交罚没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32.68万元,占83.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9万元,占8.73%;医疗卫生支出37.61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43.97万元,占4.3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预算832.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30.2万元,下降28.40%,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30.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预算402.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检察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87.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2.56万元,下降41.69%,减少原因主要是养老金改革后,退休人员交由社保机构统一管理。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4.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死亡抚恤”遗属补助预算4.4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37.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05万元,增长19.17%,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7.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43.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98万元,增长18.87%,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3.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9.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41.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凤台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001.7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00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75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减少379.72万元,下降27.49%,减少原因主要是结案率降低、上交罚没收入减少。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001.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79.72万元,下降27.49%,原因主要是结案率降低、上交罚没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99.15万元,占59.8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02.60万元,占40.19%,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无。

  )机关运行经费。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与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共建项目等装备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凤台县检察院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不存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存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凤台县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预算报表.XLS                                                                电子邮箱:fengtaijcy@163.com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