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9 11:44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9 

2.86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9 

2.8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2021年淮南市XX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56万元,下降16.4%,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2021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国内公务接待共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38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12月31日,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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