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2.00 |
0 |
0 |
0 |
0 |
2.00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费未单独核算,无单独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单位经费未单独核算,无单独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