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29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

2.0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4

2.0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局本级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占预算数50.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 2018年决算首次公开2018年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县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首次决算公开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底,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

     (0554-8681191)

电子邮箱:fttzb207@163.com。

 凤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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