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7-31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凤台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附件部分: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授权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县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任免工作;负责审批机关工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工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党费收缴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指导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县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和指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人武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关工委行政编制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1名(由副书记兼任);县直人武部长1名(由分管领导兼任);副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含兼职)。内设2个职能部(室):组宣部、办公室。

现所属党总支14个,党支部100个,党员人数1930名。

现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台县机关工委(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7.5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7.5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6.56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为2018年其他收入减少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7万元,占89.17%;其他收入16.06万元,占10.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3万元,占73.90%;项目支出39.00万元,占26.1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9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39.9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66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1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9.1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66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4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66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监管,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54万元,占7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万元,占22.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5万元,占3.37%;住房保障(类)支出5.14万元,占3.8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7万元,占70.49%;项目支出39.00万元,占29.5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5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2.54万元,支出决算为92.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4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1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0万元,比2017年减少34.53万元,下降32.78%,主要原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1231日,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无绩效评价。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部门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用、工资、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大型会议,培训等,全年圆满完成即定任务,达到了年初任务目标和预期目标。部门支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凤台县县直机关工委政务公开 (05548682051

邮箱:ftxjggw@163.com



中共淮南市凤台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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