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凤台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财预[2017]20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老干部工作的意见、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全县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三﹚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为凤台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作用。
﹙四﹚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五﹚组织老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六﹚办好县老年大学和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指导乡镇和县有关单位加强老年学校、老干部活动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队伍的建设。
﹙八﹚负责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外地来凤台的老干部接待工作;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离休干部荣誉证审核、报批、发放工作;老干部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老干部统计、信息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县委老干部局、县关工委、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县老年大学组成。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9.97万元,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一般离休干部慰问经费等。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19.97万元,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一般离休干部经费等。其中: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7年安排基本支出102.97万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117万元。
3、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0万元。
4、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福利费0.03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99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9万元。
凤台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凤台县老干部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6.9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6.9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99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9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关于印发<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凤办发(2014)21号)规定。
预决算报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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