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0.00 |
0.00 |
因公出国(境)费 |
2.00 |
1.51 |
公务接待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决算数,为局本级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预算数7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境)事务发生。2019年凤台县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28.44%,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厉行节约。2019年凤台县信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无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9年底,凤台县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原因为上缴公车改革办,财务账暂未核销。
凤台县信访局政务公开联系方式:0554-86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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