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凤台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机关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决定和意见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平访,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报送案件查处结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三)综合分析、认真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带有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为领导指导信访工作当好参谋,提供决策依据。
(四)负责组织召开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全县信访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负责开展全县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负责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预约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宜,负责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事项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工作;负责信访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其他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接收、管理、教育、遣送由上级收容送回和本级收容的上访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尽力减少人民群众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
(七)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乡镇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实现信访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来访接待、网上投诉受理等工作,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工作平台,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进一步加大群众来信、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力度,提高办结率、化解率,引导上访群众变“走访”为“信访”、“网访”,努力降低群众“走访”占信访总量的比例。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完善信访网络体系,实现受理、办理、答复、交办、督办、报结等业务的网上流转,大幅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网上录入率。
二是继续推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做好源头化解工作。基层村(社区)、乡镇要严格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的工作制度、办公场所、人员、经费等,保障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正常运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吸纳和化解在基层,减少信访上行。基层村(社区)是矛盾的发源地,一些一般性邻里纠纷和小矛盾、小问题发现和处理不及时往往会拖成大问题,发展成为信访问题。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要把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矛盾产生的最前沿,让信访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切实起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三是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并严肃追责。整合和统筹督查督办力量,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制定《凤台县信访月考核制度》《凤台县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信访案件办理、基层基础工作和信访突出问题随时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乡镇、部门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对发生越级上访以及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因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放任不管,擅离职守,互相推诿,贻误时机,致使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或重复上访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强化依法治访工作。一是加强对专项信访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凤台县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实施意见》,依法引导和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教育和疏导其依法逐级有序信访。二是加大信访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谋划信访工作思路、指导工作和处理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导入法治轨道解决,真正做到诉访分离,促进依法信访、依法处访。三是协助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上访人员的处置力度,对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组织策划群众上访的重点人员和进京非访人员要依法予以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是加强提前预控,健全信息研判机制。一是继续开展全县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县级一月一排查,乡镇半月一排查,村级一周一排查的信访排查机制,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对重点人员、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苗头隐患,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零报告”、“周分析”制度,定期召开信访调度会,坚决防止因信息不畅通、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健全完善《信访专报》日报、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将全县信访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
六是围绕事要解决,进一步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在2016年度开展积案化解绩效年活动的基础上,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仔细地梳理摸排,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实行包保责任制,坚决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理时限,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实现进京上访积案90%以上、进京非正常上访积案95%以上、其他积案80%以上息诉息访的工作目标。
七是着力提升素质,建立健全队伍管理新机制。切实抓好信访干部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县级信访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信访工作力量。加强内部管理,细化办事程序,实现信访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营造依法、有序、文明的信访秩序,树立党委、政府信访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3、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预算 110.32万元,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预算116.56万元,比上年增加6.24万元,同比增长6%; 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整增资。
4、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支出预算 110.32万元,2017年部门组织支出预算116.56万元,比上年增加6.24万元,同比增长6%; 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整增资。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46.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等。
6、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县信访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7、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二)2017年信访局预算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