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科协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凤台县科协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根据凤政办[2002]50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反对一切反科学、伪科学等愚昧、迷信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我县科技政策制定和我县经济发展的政治、经济发展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科技培训工作,编辑印发科普资料。
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6、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7、开展民间国内、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8、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9、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的构成看,凤台县科协2016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纳入凤台县科协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凤台县科学技术协会 |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7.63万元。
2、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37.63万元,其中: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6年安排基本支出47.63万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90.0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凤台县科协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三公经费相较去年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