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6 16:18信息来源:县接待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84万元,支出决算为333.28万元,完成预算的5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含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等。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41万元,占2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87万元,占7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1年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71.41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减少8.59万元,下降10.74%。2021年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国内公务接待共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102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党政机关副厅(司、局)级和部队师职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市级以上领导机关派出的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县级以上党政代表团,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的地(市)级领导,由县对口部门会同县委县政府接待处等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8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42.13万元,下降48.04%,下降的原因是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含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6.4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46万元,增长4.56%,增长原因是公车旧车更产生的车辆购置税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41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44.59万元,下降54.35%,下降的原因是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含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车安全行驶,保障县直各单位公务出行。截至202112月31日,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

 


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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