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07.7 |
0 |
227.7 |
36 |
191.7 |
80.0 |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委县政府接待处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38.1万元,下降1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2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0.0万元,下降0.0%。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万元,增长0.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38.1万元,下降19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8.3万元,下降134.7%。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7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