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20 |
0.39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20 |
0.3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占预算数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预算数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发生。2018年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县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29%,增长的原因是单位人事调动,2017年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如期结算。2018年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内公务接待共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原因是无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发生。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8年底,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务公开电话0554-8220680
电子邮箱:canlian2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