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下降21%。,下降的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2016年凤台县残联国内接待共19批次,9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凤台县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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