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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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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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0 |
0 |
0 |
0 |
10.0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中调出5.0万元用于“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未有购车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