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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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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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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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0万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未有购车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0万元,下降60%,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