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1】119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经费项目管理情况绩效自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5年度优抚对象经费资金转移支付2605.1万元,省财政资金158.29万元;共计2763.39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实际使用2763.39万元。项目支出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绩效目标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5年12月底前全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自评结论
(一)资金到位状况:按年初预算,中央和省级已拨付资金2763.3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运用状况:资金已支出2763.39万元,支出率100%。
(三)项目管理状况分析:严格加强专项经费和支付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足额拨付。同时注意提高资金项目的平安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四)评价结论:2025年度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使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对农民增收起到很好促进作用,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综合评价得分98分,群众满意度100%。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本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年度工作安排,决策符合程序,并履行相应手续,资金安排因素全面合理,资金运用合理合规。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涉及全部工作按时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根据工作安排任务和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拥军优抚工作有效运行。
(四)项目效益情况。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维护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关心关爱优抚对象的社会氛围得到持续提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凤台县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拨不及时,县财政资金紧张,请上级财政部门加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资金使用力度。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七、附件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