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20 16:22信息来源: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1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机构设置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承担境外凤台籍烈士和外国在凤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授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7名。现在职6人,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二)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一个二级事业机构:凤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事业编制7人,现在职职工4人,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3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应缴预算收入0.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30万元,上年结余0.00万元。支出按项目分类分为:基本支出0.00万元,占0.00%;项目支出1430万元,占100%。根据《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0万元。根据《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万元,占100%;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0万元,占0%。根据《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年预算1430万元。根据《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0年预算0.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额为143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收入预算1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0万元,占100%。根据《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14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30万元,占100%,主要用于开展行政事业和其他类等相关支出。根据《凤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省财政厅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情况及其绩效目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三)政府性采购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0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0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0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次公布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2万元,凤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降低招待规格及减少陪客人数,以及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等;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数量。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0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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