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内设部门

发布时间:2024-02-06 10:05信息来源:凤台县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目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宣传、起草综合性材料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起草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规章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办公地址:凤台县城关镇胶州路信息产业大楼5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8621866;负责人:刘晨)

(二)医疗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求助。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交付方式改革。(办公地址:凤台县城关镇胶州路信息产业大楼5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8621766;负责人:姜媛媛)

  (三)综合监管股。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补充制定县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公地址:凤台县城关镇胶州路信息产业大楼5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8683299;负责人:熊定毅)

医保局内设机构邮编:232101,邮箱:ftxy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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