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医保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做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凤台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推动形成立体多样的基金监管宣传矩阵,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23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17号)、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14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凤台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防群治,强化社会监督,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以筹划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时间和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局统一部署,定于2023年4月份全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结合医保政策宣讲活动,持续强化常态化宣传。
四、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淮南市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选编》。
(三)2022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成果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主要表现形式。
五、具体活动安排
1、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启动会,介绍宣传月活动情况,通报2022年我县打击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成果,解读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曝光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4月上旬)
2、在西城河公园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参加。宣传现场分发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宣传资料,面对面解读医保政策,组织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签名活动,各乡镇医保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医保办,完成时限:4月上中旬)
3、县医保局政策宣讲队、各级宣讲服务点宣讲组(含独立宣讲点)要结合4月份医保政策宣讲工作任务,做好工作结合,进乡镇、进街道、进村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对面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宣讲。(责任单位:县级医保政策宣讲队、各宣讲点宣讲组,完成时限:4月上旬)。
4、印制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文件汇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汇编及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向医保经办机构及各定点医药机构发放,供相关单位学习和张贴。印制医保政策问答手册、举报投诉电话宣传贴等,面向全社会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发放,营造齐抓共管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综合监管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4月全月)
5、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县融媒体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宣传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运用短视频、电视滚动字幕、信息公开、短信推送等形式,公布、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宣传解读举报办理流程,大力宣传《安徽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到参与维护医保基金的行动之中。
县医保系统、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单位醒目处张贴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各乡镇医保办要组织在辖区内医保经办窗口、村(社)服务中心醒目处张贴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医保办,完成时限:4月全月)
6、制作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在宣传月期间,要主动持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条幅等形式,重点在医保经办窗口、门诊大厅及住院部、定点药店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等宣传标语、海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播放打击欺诈骗保情景短剧,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利用公益广告、出租车或公交车车顶LED屏滚动宣传“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标语,在城市主干道、居民聚居地、重要路段和高速路口设立大型户外宣传广告。(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医保办,完成时限:4月全月)
7、召开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宣传月活动及2022年打击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情况,并征求社会监督员建议,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政策宣讲及各项执法检查。与公安部门对接,召开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联席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综合监管股、权益管理中心,完成时限:4月中下旬)
8、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签名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监管股、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4月全月)
9、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 号)、《安徽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持续巩固宣传成效。(责任单位:办公室、权益管理中心、综合监管股,完成时限:4月)
10、组织参加短视频大赛,开展警示教育。
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配合市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培训会,观看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参加市局举办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知识竞赛。(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监管股、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4-5月)
六、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国家及省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教育工作,连续五年部署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月活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按方案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丰富形式,营造氛围。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要立足本单位实际,把好宣传主阵地,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广泛开展医保监管法规及医保政策宣传;通过开展信用承诺、政策培训等,结合曝光的典型案例及经验教训,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要注重舆情反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要积极予以引导回应,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要总结经验,及时报告。医保经办机构、各乡镇医保办、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归纳宣传月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归纳总结,于2023年5月4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及工作总结报送县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参加短视频大赛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将短视频作品报名表、授权书扫描件与作品一并报送至县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联系人:孙晓旋,电话:8629389,电子邮箱:771300101@qq.com)。
附件:1、宣传标语
2、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签名承诺书
3、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