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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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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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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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0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100%。其中:没有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万元, 比2021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原因主要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成立,2022年首次做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到小区内督查检查,协商沟通道排、燃气等安装,与涉及搬迁的镇村进行联系等相关事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未做该预算;无该项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元,比2021年预算减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成立,2022年首次做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新区服务中心接待上级单位。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