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一中图书馆开放借阅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广大教师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全校学生的整体文化素养,现将学校图书馆图书、杂志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
一、开放时间
教师借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间;学生借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课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周六、周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教工资料室借阅制度
1、本资料室专供教工备课或阅览之用。
2、室内必须保持安静。
3、凡开架借阅图书期刊、报纸,阅毕即归放原处。
4、本校教工每人可借教学参考书二册,借期为两个月,文艺书二册,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及时归还。
5、室内大型工具书或孤本不外借,仅限室内参阅。
6、爱护图书,如有损坏、涂画,按章程处理。
三、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1、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直接对校长、读者负责。
2、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员业务的基本技能,制订和执行学校外借室的管理工作。
3、做好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经常对师生的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4、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购书前听取领导、教研组老师、学生等方方面面意见,及时添置符合读者要求的书籍。
5、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要及时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6、做好书刊的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盗版的书刊出借和阅读。定期宣传介绍新书内容,配合市、区、校有关部门开展读书活动。
7、爱护图书馆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外借室、阅览室和资料室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8、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9、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管理图书的学生服务队伍。
10、配合教研组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并主动向教师推荐。
四、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2.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图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3.阅读时保持安静。
4.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5.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6.阅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五、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
1、凡本校教师、学生持本人借阅证均可到图书馆借阅图书。
2、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有违者停止借书并扣留借阅证。
3、教师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五本,借期一般为30天。学生每次限借1本,借期为两周。到期不还,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办理续借手续,视为欠刊。原欠期刊未还者不能再外借现刊,必须先归还原借期刊,方可再借。
4、图书进行借阅登记后,要仔细核对所借图书与登记情况,并察看书刊中有无破损、污染或缺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明,加盖印记,以明责任,否则作当事人损坏论处。
5、借书人对所借图书必须爱护,不准在书上画、写、标记,更不能撕页、剪块,如有污损遗失图书者,照价赔偿。
6、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本馆有权调回,无论到期与否,经通知后应立即归还。
7、教师如离退休或调离,要还清所借图书,学生如转学、休学、辍学应还清所借图书,办理清卡手续。
8、借阅证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9、本馆借出的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单本线装书、古籍、单本普通图书、工具书、报刊概不出馆。
10、寒暑假前20天不再办理借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