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一中学生仪容仪表要求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1、发型要符合中学生身份。
中学生发型应该是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
(1)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剃光头,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刘海不过眉,不披散头发,留长发的需扎马尾辫。
2、不佩戴首饰,不化妆。
(1)首饰泛指耳环、手镯、戒指、项链等。
(2)不化妆: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等。
3、中学生的穿戴要符合符合中学生特点。反对花哨、奇异、独特,也反对颓废、邋里邋遢。
4、女同学不穿高跟鞋,高跟鞋限制人的运动,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三、与正常仪容仪表规范不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要求中任一项不相符的,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学校领导、值班人员及年级组领导等,均有权检查、处理。
5、对于查出的不合格仪容仪表,便于当即处置的(如摘下配饰等),必须当即整改;不便当即处置的(如发式、穿着等),则须在检查后的午休或其它放学时间整改,不得占用上课时间。